不方便的愛
   ‧王文華


今年冬天,一隻狗教了我愛的道理。



我的公司在台北市安和路的小巷,公司前的停車場被我們改造成花園。

一個星期天下午,一隻流浪狗走進花園。站定後,決定不流浪了。

女同事來加班,在花園巧遇了牠。看牠狼狽驚慌,猜測是流浪狗。

她帶狗去看獸醫,掃瞄了晶片。主人說,他幾年前就把狗送人了。

送的人,如今也失去聯絡。「她幾歲呢?」我們問。「12歲了。」原始主人說。

12歲,是隻老狗了。

我們決定收養她,讓她安享天年。


現實考驗

愛一個人,一開始一定很興奮。但當現實的考驗開始時,自然就淡了。

愛狗也一樣。

起先,我們買了狗屋,把她養在花園。

幾天後天氣變冷,我們於心不忍,把狗屋搬到室內。

因為沒有同事方便帶回家養,下班後和周末她只能留在公司。

問題來了。首先是吃和拉。狗一天要吃、拉兩次。周末不上班,誰來餵她溜她?

再來是保全。為了怕她在室內悶壞,我們把窗打開,但這樣保全就沒辦法設定了。

又為了不想長時間把她栓著,我們放她在室內自行走動,這又觸動了保全的行動感應器。

最後的方法是下班後把它栓在狗屋,窗戶開個細縫。

這對狗來說並不舒服,對人來說卻最方便。

周末大家有空就來餵她溜她,忙的話也沒辦法。

我離公司最近,來的次數多一些。

星期六下午來,一進門,

被栓住的她抬起兩隻前腿向我的方向撲來,被栓的喉嚨部位發出哀嚎的聲音。

我走上前解開鍊子,她猛力甩頭朝我亂舔亂篡,好像溺水一般。

禮拜一我跟同事說:「我帶她回家吧!」



愛狗的資格

我很少有英雄行徑,平常也不特別有愛心。

當我說要帶她回家時,不是在發揮情操,也沒有用到大腦。

只是一個衝動上來,就決定了。那個過程,像愛上一個人。

愛一個人之後,才發現我也許沒有愛她的資格。

帶狗回家後,才發現我也許沒有帶她回家的能力。

我媽說:「你還不夠忙嗎?哪有時間照顧狗?」

說的也是,我連照顧老媽的時間都不夠。

養狗的朋友說:「養狗跟養小孩一樣,養得好要花很多時間。」

說的也是,我沒養過小孩,嘿,我連自己都養不好!

最重要的,我忘了去看兩年前的健檢報告,當時驗血顯示我對貓狗都過敏。



新手爸爸

我知道這樣說有些不倫不類,但養狗有點像跟女友同居。

我一人住已久,突然來了一隻狗,好像多了同居人。

我讓她睡我床邊,她早上六點就醒,我自然也起來。

天還沒亮,臉還沒洗,先帶她出門大小便。

溜狗不是你溜她,是她溜你。

你要跟著她,不是拉著她。她怎麼走?我猜不到。

她四處嗅,聞到熟悉的味道就抬腿尿,興致來了就大號。

我蹲下來還沒撿乾淨,她拍拍屁股就跑了。

回家後讓她自由走動,陽光一照,腳印滿地。

於是進門後先幫她洗腳、擦腳、烘乾。

我像個新手爸爸,腳沒洗完,全身都濕了。

狗主人最有權威感和成就感的一刻,是餵飼料時。

不過狗並不能招之即來呼之即去,有時費心地弄了一碗飼料加蘋果絲,

她聞一聞(表情像聞街上輪胎上別的狗灑的尿),一聲不吭就走開了。



愛她還是愛自己

朋友來家裡,我把在角落午睡的她抱起來放在大腿上,

像熱戀中的情侶在公共場所故做親熱。

「這樣抱著狗,舒服嗎?」朋友問。

「應該舒服吧!」我說。

「是她舒服還是你舒服?」朋友問。

這個無心的問題,讓我開始想什麼是愛。

是啊,她本來在角落睡得好好的,我硬把她抱上來,這是為我,還是為她?

她本來就有毛可以保暖,我讓她穿上花花綠綠的衣服,這是為我,還是為她?

我無聊的時候把她抓過來,她無聊的時候我繼續忙我的,這是為我,還是為她?

我在家時她就必須在家,我不在家時她也必須在家,這是為我,還是為她?

「唉,你養了狗,想結婚就更難了吧!」朋友半開玩笑地感嘆。

我跟著笑,因為同意。有了狗,就有了伴。

有了伴,就不會再急切地尋找另一半。因為狗是方便的替代品。

她有另一半的好處:陪伴、貼心、忠誠。

卻永遠不會有另一半的壞處:誤解、爭吵、妥協。

狗什麼都聽你的,你要怎麼樣就怎麼樣,不要求任何回報,

只需你一天倒兩次飼料,有空時帶出去溜溜。

哪有這麼聽話的伴侶?哪有這麼單向的關係?

我愛狗,只要她一切都配合我。但這真的是愛嗎?


不方便的愛

狗和情人不一樣的另一點是:情人不會在客廳大小便。

當她第一次在客廳小便時,我還以為是灑出來的開水。

餐巾紙一抹是黃的,才知道是尿。

當她連續三天的早上都在地板、床單、沙發上留下尿液時,

我知道我和她的關係進入了新階段。

「狗一定要打!」計程車運將告訴我,

「當她尿時,你要打臉或屁股,讓她學會不能在家小便。」

我可以打,但怎麼可能在她尿的那一剎那打?

若是事後指著那泡尿打她,她真的會懂嗎?

我實驗了一下,當她爬上床時,我打她一下警告她別上床。

但不打還好,一打她竟然嚇得尿出來。

通常床單是在換女友時才換。我沒有換女友,但常常換床單。

怎麼辦呢?我不知道。

我和她真正的問題,是在我過敏症狀出現時。

1994年我剛到乾冷的紐約,過敏很嚴重。

每天鼻腔都乾,早上一擤就冒出血塊。

那五年看了很多醫生,都沒全好,但1999年回台灣就好了。

9年後,我再一次擤出血塊。

那跟女生早上在驗孕棒上看到懷孕記號一樣,

我直覺反應是:Shit!這下子怎麼辦?

醫生叫我到大醫院驗血,

如果出來的對狗的過敏指數增加,就表示養狗讓我的身體產生變化。

我把轉診單放在夾子內,拖了幾個禮拜。

聖誕節前的一個下午,慷慨的陽光照進客廳。

被她尿過的地板,此時洗盡鉛華、容光煥發。

我放下工作,跑到她的角落,幫她按摩。

按著按著,她舒服地四腳朝天、閉上眼睛。

我就在她的肚子上馬沙雞。她的肚子如此柔軟,像我鼻內的黏膜。

我們維持這個姿勢,不知有多久。因為我不知道,未來還能不能這樣做。




在那陽光中,我突然懂了她教我的道理:

所謂愛,是當你愛的對象給你造成很多不方便時,你還愛她。

所謂愛,是一切變得很髒很亂很麻煩後,還願意努力。

跟一個人在一起,如果都順著自己,那是愛自己。

只有當你願意為了對方而犧牲自己時,那才是愛別人。

當你的愛人不再有初識時的尊貴和優雅,當你自己不再有初識時的耐心和寬大,

你們還是要在一起,那也許就是愛。

當你跪在冰冷的地板,清理大小便和他吐出來的天知道是什麼鬼東西,

清完後你還是說,「Yes, 我仍然想跟他在一起,只不過我會建議他多吃一點青菜」,

那,也許就是愛吧。

所謂愛,從你感到不方便的那一刻開始。

朋友跟我說:「你如果過敏不能養,我可以帶她回家。」

這句話會解決所有問題,但這念頭卻令我傷感。為什麼傷感呢?

朋友有經驗,會把她照顧得更好啊!

是因為要回到一個人的生活?不再有六點起床的原因?晚上散步的伴侶?

想來想去,其實還是在想自己。

所謂愛,是當你愛的對象離開你之後還能過的一樣好時,你樂意看到她離開。



我談愛、寫愛,但不懂愛。我愛狗,愛人,其實只是愛自己。

一隻流浪狗走進了公司的花園,讓我體會到真正流浪的是我。

我的鼻腔開始凝結血塊,讓我發現真正凝結的是我的心。

驗血報告躺在醫院的病歷室,我還沒去看。

我躺在流浪狗的身邊,還沒看到未來。

我走進愛情的花園,敲敲門,可以從此不流浪嗎?


引自
http://www.readingtimes.com.tw/authors/tomwang/works/dog.htm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hinyPrinces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