欣怡的婚禮上需要一些過往的照片做輔助
努力 翻出壓在櫃子最底層的光碟們,希望多少能幫上她一些忙

不翻則已,一翻嚇人
打開檔案的那幾秒鐘後,我已跳離電腦10公尺遠
馬上衝去梳妝台,想把有顏色的彩妝通通扔掉

對於曾經稱讚過我的人
不得不說你們真的該去看眼科
或者我該說:我真的很對不起你們

過去~ 可不是普通的恐怖可以形容
擦口紅像小丑的血盆大口;如果擦腮紅就是像人妖
有睫毛膏的話分明就是黏了對假眼睛在臉上
身上的衣服也不知從打哪來的~ 整個人就是怪里怪氣
忍不住發出『怎麼一回事阿??』的OS ,標準的往事不堪回首

還是像現在懶懶散散的好
挺多擦個隔離霜和護脣膏,五顏六色真的不適合我
雖然有人說~ 美醜都是自己,認命吧!
哈~ 就算如此,但我還是希望大家都失憶;包括我自己

很高興前男友在曾經的五年半裡
沒看我看到狂吐血或是在某天忍不住拿刀砍了我 
畢竟跟一個妖怪在一起那麼久的時間,真的是委曲他了 
希望他沒因此被他的朋友嘲笑

更希望他已經不小心地毀滅那些照片
一來不想有人手中握有我的把柄  (哈~ 我有很多人的把柄)
二來免得他將來的女友,質疑他的眼光有問題 

這樣講很抽象嗎 ?
我當然不會傻到把那些照片PO上網嚇壞大家
MIA也已經威脅過我,不准放她的今昔對照圖
不然她會呼叫一整個軍隊來攻打我
放準備結婚的人的照片,好像也有點過份
那我放個 斷了聯絡的好了,這樣殺傷力應該有小一點‧‧‧
人家可是2007年台灣小姐第四名咧~

 
 


整件事的感想==>
別以為有了數位相機就可以隨便亂拍照,是會留下證據的~ 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hinyPrinces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